李玫瑾教授:孩子3歲前接受的事物,可能決定孩子的一生!

心理學教授李玫瑾曾經說過 , 在孩子6歲以前 , 如果父母拒絕孩子 , 孩子最多只是在地上打個滾 , 然而等到孩子12歲后 , 父母再拒絕孩子 , 孩子就有可能與父母搏斗、離家出走 , 或者威脅父母跳樓 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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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玫瑾教授常年與青少年罪犯接觸 , 通過了解這些青少年犯罪分子的生長生活來反思 , 家庭教育中的不足 。 所以 , 李玫瑾教授的理論來源很現實 , 李玫瑾教授的演講言論也很實用 。

李玫瑾教授認為 , 孩子在3歲前 , 生活的環境、父母的性格、受到的教育和關注度等 , 就可能決定孩子的一生 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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